学院首页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7时37分22秒 作者:吴章杰 来源:院团委 访问次数:16993次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__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_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34 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5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6  个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 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2020年已经召开即为达标)

达标

□未达标

最近一次召开日期:

2020.9.27

 

 

之前一次召开日期:

2019.8.18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厚德强技,理实交融”的校训指引下,倡导”服务同学,奉献校园”,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学校构建我校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二条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及院团委的指导下依靠全校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组织应当以《章程(草案)》为理论基础,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学校章程为依据,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应当促进改革创新,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学生会组织要坚持以学生为本,服务同学,奉献校园。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术、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方针,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六)完善落实处理好团、学生会以及社团之间的关系,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
    第六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七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绵阳市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草案)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并支持本会的工作,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十条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第十一条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使用学生会相关设备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有权向学生会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需求与学生需求;
    第十三条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会员有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的权利;有权对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干部及其工作表现进行监督与批评,批评无效时,有权向上级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四条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第十六条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权力机构 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八条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九条参加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院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系学生分会,代表由各系学生分会在各班推选的基础上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听取、审议井通过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它文件;
    (二)讨论井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讨论并决定院学生会工作计划;

(四)制订、修改学生会章程:

(五)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六)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井提请他们及时向学生作出答复。
                       第四章执行机构
    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院学生会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其所属若干工作部组成。其中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代表机构,承担本会《章程(草案)》规定的一切日常工作,并对学生代表大会和它的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学生会各工作部门是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受主席团直接领导,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向校学生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主席团根据日常工作需要,下设各职能部门及系部学生分会。
    第二十三条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主席团、各职能部门及各系学生分会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指定一名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五条主席团的职责:
    (一)在院学生代表大会和院学生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院学生代表大会和院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并主持院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批准任免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各系部学生分会负责人。

第五章基层组织

校、院学生会

第二十六条校、院学生会是本会的校、院组织,受所在院校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校、院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校、院学生代表大会(简 称校、院学代会)是校、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由全校、院会员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学代会选举产生校、院学生会常代会,执委会领导机构,分别为校、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和最高执行机构,分别受校学生会常代会、校学生会执委会的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校、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成企业由所在校、院的学生会和校、院行政规定。

班委会

第二十九条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受校、院党政和校、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条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所在校、院的学生会和校、院行政规定。
                   第六章团委成员日常规范

第三十一条每学期初根据团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的工作计划,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计划未按时完成者,就警告处分,并要求定期补写,逾期仍未完成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期末评优资格。
    第三十二条准时参加院团委召开的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违反者,事后须向负责人呈请理由,理由不充分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书面检讨。
    第三十三条每次活动、会议入场前,每名院团委成员要及时到团委组织部处签到,签到过程不准许代签,有违反者给予当场警告,并将代签和被代签者姓名记录,一共期末评优参考,经警告不从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要求书面检讨。
    第三十四条及时完成副书记或部长委托的工作,为及时完成者势必向负责人呈请理由,理由不充分者警告处分并要求书面检讨。
    第三十五条要积极参加本部活动,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违背者给予口头教育,对多次违背者给予开除院团委留会处分,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院团委处分。
    第三十六条各部之间需要合作是要积极配合,不得表现出部门差异思想,有违背者给予警告,并向合作部门道歉,并书面检讨。
    第三十七条开展工作时禁止搞个人主义、自山主义和不服从上级安排的现象。有违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开除院团委留会察看处分和开除院团委四种处分。

第三十八条活动因为做充分准备而导致活动进行得不顺利,甚至失败。给予活动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处分,要求书面检讨并取消期末评优资格。
    第三十九条活动中要妥善保管公共物品,有损坏或遗失者,叙照价赔偿或修补,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第四十条各部门要确保信息传达到位(如开会、活动通知等)。在哪-环节出现疏漏由哪一级负责 人承担主要责任。

学生会成员日常规范

第四十一条每学期初根据团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的工作计划,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计划未按时完成者,就警告处分,并要求定期补写,逾期仍未完成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期末评优资格。

第四十二条准时参加学生会召开的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违反者,事后须向负责人呈请理由,理由不充分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书面检讨。
    第四十三条每次活动、会议入场前,每名学生会成员要及时到团委组织部处签到。签到过程不准许代签,有违反者给予当场警告,并将代签和被代签者姓名记录,一共期末评优参考。经警告不从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要求书面检讨。
    第四十四条及时完成主席团或部长委托的工作,为及时完成者势必向负责人呈请理由,理由不充分者警告处分并要求书面检讨。
    第四十五条要积极参加本部活动、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违背者给予口头教育,对多次违背者给予开除学生会留会处分,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第四十六条各部之间需要合作是要积极配合合作,不得表现出部门差异思想。有违背者给予警告,并向合作部门道歉,并书面检讨。
    第四十七条开展工作时禁止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不服从.上级安排的现象。有违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开除学生会留会察看处分和开除学生会四种处分。活动因为做充分准备而导致活动进行得不顺利,甚至失败。给予活动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处分,要求书面检讨并取消期末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活动中要妥善保管公共物品,有损坏或遗失者,叙照价赔偿或修补,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要确保信息传达到位(如开会、活动通知等)。在哪一环节出现疏漏由哪一级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自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共青团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院团委学生会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职务

系、班级

联系方式

吴章杰

院团委副书记

机电工程系、新能源1911

18190039416

杨文韬

院团委副书记

教育和艺术系、室内设计1902

13648055742

徐  洋

院学生会主席

机电工程系、新能源1912

17780285086

张  键

院学生会主席

机电工程系、新能源1905

18384361424

刘俊

纪检部部长

教育和艺术系、学前教育1902

15984428435

祝芯玥

宣传部部长

教育和艺术系、学前教育1907

18140278220

王勇

办公室部长

机电工程系、新能源1905

18111198706

杜婷婷

礼仪部部长

经管系、交运1901

13547522497

詹自强

生活部部长

机电工程系、新能源1902

15983997352

刘宇佳

社团部部长

教育和艺术系、学前教育1902

15082328494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一、我院第八届团委会设委员15名,拟提名委员候选人14名,差额1名;学生会设委员15名,报提名委员候选人14名,差额1名。

二、大会正式选举采取差额举手表决投票方式。

三、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赞成候选人举手表示赞成,不举手表示不赞成。
    四、每名代表投赞成票的人数需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选举团委会委员时只可团员表决。
    五、候选人以得到的赞成票多少为序,排名靠前的候选人当选,如最后一名当选委员出现两个以上人时,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视情况决定增减应选名额或重新补选。
    六、正式代表因故未出席本次大会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时,设统票员3名、监票员3名、计票员9名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名审议通过。
    八、本选举办法经大会筹备委员会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裁定。

 

                           

                        共青团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大会流程

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大会正式开始。首先由团委副书记仇宇航做2019-2020学年共青团工作总结。

 

 

 

仇宇航副书记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学院部门中广泛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学院要侧重提倡创新,创新是一个部门,一个社团,一个组织新能源、新动力的所在”。要求我们所有学生干部必须要能独挡一面,培养独立处事的能力,身体力行,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讲话中还提到了我们社会普遍存在的顽固问题,新的时期,新的挑战。在新形势下的当代大学生,更应该具备良好的处事态度,抓住时机,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随后会议上学生会主席马新淑做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成绩,要求我们所有学生干部要学习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处事态度和能力,吸纳他们的有点,并将其发扬下去,更要学会接纳吐新、推陈出新的工作方式和风格,彻底杜绝生搬硬套的工作态度。

 

 

     

2019-2020学年团委学生干部代表与学生会学生干部代表共同对2019-2020学年团学总结与回顾,并表示了对大家的期望和肯定,希望大家脚踏实地做实事,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同学之间团结协作,知足上进,积极迎接各种挑战,向领导、老师、同学们,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党委副书记邓力轩讲话,着力于提醒我们广大的学生干部要培养自己的创新思维,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全面否定了夸夸其谈、不着边际的工作汇报。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院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接着由党委副书记邓力轩为2019-2020学年学生干部颁发聘书,并由学工部部长、团委书记胡从兵宣读《关于任命2020-2021学年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决定办法》

 

2020-2021学年学生干部代表发言,表示我们应该树立为学院发展建设努力奋斗的坚定信念和高尚理想,承载荣誉与梦想,勇挑责任与担当,服务同学,锻炼自己,提升自己,在新的团学岗位上去奋斗拼搏,去展示青春。

        

学工部部长、团委书记胡从兵宣布2020-2021团委、学生会干部分名单。最后奏唱共青团之歌,大会结束。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杨婉露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张键

 

 

 


CopyRight © 2016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蜀ICP备14005914号-1 技术支持晴美互动 后台管理